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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老年女性社会保障机制 关爱家庭照料者 ——聚焦“第四届婚姻家庭30人论坛”
完善老年女性社会保障机制 关爱家庭照料者
——聚焦“第四届婚姻家庭30人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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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妇女、家庭与老龄化——第四届婚姻家庭30人论坛”在京召开。来自社会学、老年学、法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等众多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围绕“老年女性社会保障机制”“家庭照料者社会支持体系”“老年女性社会参与”“老年女性监护和健康照料”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从理论与实践的各个层面为推动老年女性照料提供了借鉴。

中国妇女报 · 中国女网记者 田珊檑

6月30日,“妇女、家庭与老龄化——第四届婚姻家庭30人论坛”在京召开。来自社会学、老年学、法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等众多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围绕老年妇女与婚姻家庭、健康照料、社会保障、法律、社会支持体系、社会参与等议题进行了学术研讨。

健全老年女性社会保障机制

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在设计上对男女就业特征差异的“性别盲视”,导致男女在实际获取的养老金资源上存在性别差异。如何从制度上提高老年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成为专家学者关注的一大重点。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李娟认为,各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共同特点是强化缴费和收益的联系,强化就业特征和养老金收入的相关程度,削弱制度的收入再分配功能,这种改革趋势对工资低、工龄短、寿命长的女性相对不利。总体来说,各国养老金改革对女性不利的因素多于有利的因素,制度转型使养老金收入的性别差距进一步扩大了,亟须在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理念中关注性别因素,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收入再分配功能。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林宝表示,近年来我国在养老金方面已经做出了一些有利于女性的制度安排,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利于女性的因素,比如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较低、关于缴费上限的设定、关于女性退休年龄的规定等。同时,还有一些不利因素来自劳动力市场,比如目前女性的整体劳动参与率低于男性、工资低于男性等。他建议通过建立普惠性的国民养老金、延迟退休年龄、建立遗属年金,以及家庭养老金财富分配调整等方式,提高女性社会保障水平。

推进老年女性社会参与

女性劳动参与可以增加劳动供给率,促进性别平等,增加家庭收入。提高老年女性的社会劳动参与可以丰富老年人的业余生活,使其老年生活更有价值感。

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副秘书长周蕾回顾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关于养老政策以及老年妇女的法律政策,同时用数据展现了四十年来老年妇女预期寿命、受教育水平、劳动参与率等发展,她建议未来可以通过政策倡导、研究推动、家庭、社区支持等方式,增加老年女性的社会参与。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宋月萍研究认为,总体来看,与父母同住的女性劳动参与率显著提高。年轻女性通过与父母同住,获得父母对幼儿的照料支持帮助,获得了更大的参与劳动的机会。但对45岁及以上的女性而言,这个年龄段与父母同住则更多是她们需要承担对同住父母的照料责任,其劳动参与率显著降低。因此,加强公共托幼服务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都将有利于保障女性劳动参与权利的实现。

加强老年女性监护与健康照料

加快发展养老事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之举,而老年妇女的监护与健康照料有其独特性,应针对其特点,建立具有针对性的服务老年女性的照料体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认为,应进一步扩大成年人监护制度中被监护人的范围,成年监护制度应涵盖全部有实际需要的成年人,包括各种身心障碍者。同时,法定监护类型应区分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全面监护和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部分监护,并且要对监护人的职责进行明确的限定,建立有效的监护监督机制。

随着社会发展,我国老年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和自理预期寿命同步延长,尤其是自理预期寿命占余寿的比重逐步提高。针对这一趋势,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后卢敏表示,老年男女两性之间的性别差异仍然存在,尤其是高龄女性的健康劣势较为突出,相比男性老年人口,女性老年人口的健康需求更大也更长期。老年福利政策的制订与实施应纳入性别视角。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妇专委办公室主任杨波介绍了北京市老年女性心理健康情况。他表示,调查显示北京市逾五成老年人自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从性别上看,女性老人心理健康水平高于男性。老年妇女对社区提供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心理健康检查、配备专业心理疏导员等精神关怀服务有更高的需求。

建立家庭照料者社会支持体系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服务模式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随着老龄化的加深,家庭照料者面临工作压力与照护责任冲突、照护人力资源短缺与信息资源匮乏等多种困境。因此需要完善现有的社会支持体系,为家庭照料者提供更多的支持。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认为,今后无论社会化养老服务如何发达,家庭养老都不会过时。他建议在未来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中优先支持居家养老;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鼓励家庭养老;出台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居住的政策,实现“一碗汤距离”;实施对家有住院老人的在职职工的照料假;建立对家庭护理人员的喘息制度;对失能老年人家属进行公益性护理培训等。

北京市西城区协力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贾云竹建议,建立家庭照料者社会支持体系,构建对家庭照料者友好的社会环境、通过经济补贴、税收减免等缓解承担老年人照护责任的家庭的经济负担;通过设立带薪照护假、弹性工作时间安排家庭友好的政策制度,为家庭照料者提供社会支持;通过创建更多嵌入社区的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平台,为有需要的家庭照料者提供喘息服务、实用的照护技能培训、心理支持、信息咨询等社会服务;社区层面通过构建家庭照料者的支持联盟等民间组织,为家庭照料者提供社交活动、同伴支持等方面的支持。

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学系讲师周旅军建议,为更有效地为家庭照顾者提供支持性服务,应该利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构建以家庭照料者为中心主体的“链接式精准支持”社会支持网络。精准双边匹配意味着家庭照料者既接受匹配自身实际需求的支持,又可对现有的支持进行积极的反馈。同时,各供给主体也能对家庭照料者的支持诉求予以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估,避免过度支持,从而实现支持资源分配的全局最优。

针对如何构建失能老人家庭照料者的社会支持体系,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副教授闫萍认为,首先要建立家庭友好型政策支持,比如直接补偿和激励、税收补偿和优惠的经济支持政策,探索无薪或带薪的护理假政策等。同时,可通过提供信息和组织平台构建支持、整合照护服务支持、法律支持等方式,减轻家庭照料者的压力。